重庆低保申请指南 重庆低保办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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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低保申请指南 重庆低保办理条件

重庆低保申请指南 重庆低保办理条件

一、办理条件

持有重庆市户口的居民,申请获得低保应当符合三个条件:

一是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农村户口低于515元/月,城市户口低于636元/月。

二是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要求。家庭财产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拥有的银行存款、储蓄性保险、有价证券、机动车辆、船舶、工程机械、房屋等全部动产和不动产。

三是家庭消费支出状况符合规定要求。

二、办理材料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应当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书面申明家庭收入、财产和支出状况并签字确认,履行授权核查家庭经济状况的相关手续,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有效。应当提供的申请材料包括:

1、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书;

2、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复印件;

3、重庆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授权书;

4、家庭收入、财产和支出状况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5、其他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三、办理流程

家庭成员携带申请材料申请(可委托村(居)委会代为提交申请)——乡镇(街道)服务窗口审查受理——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群众评议——乡镇(街道)审查——审查后公示——区县民政局审批(材料审查、随机抽查、集体审议、作出审批决定)——填发低保证,发放低保金。

四、办理地点

1、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由申请家庭确定一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实施网上申请受理的地方,可以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

2、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应当由其中一个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一致的家庭成员向其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均不一致的,可由任一家庭成员向其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者其他人代为提出申请。委托申请的,应当办理相应委托手续。

4、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在工作中发现基本生活出现困难家庭,应当主动告知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相关政策。

五、办理时限

材料齐全的,申请当场通过,审核需要30个工作日。按规定: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手续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其中不包括群众评议和公示期限。有疑问或有异议需要组织再次调查核实的,可延长30个工作日做出审批决定。区县(自治县)民政局可根据本地实际,明确审核审批各环节的办理时限。